(记者 和继贤)2018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局之年,日前,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丽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规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丽江要按照“一年达标、两年提升、三年创优”的原则,举全市之力攻坚三年,力争2020年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规划》中明确的目标是:2018年全面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18、2019、2020年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和综合测评,2020年底前基本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通过三年努力,建立起稳定高效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机制,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环境更加优美,社会更加和谐,市民更加文明,群众生活更加幸福,城市形象和影响力更加凸显。
为此,在实施步骤上,2018年为夯实基层基础年,具体工作为: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落实责任,制定措施;组织自测,实施整改。2019年为着力巩固提升年,具体工作为:全面排查,模拟测评;突出重点,集中整改;督导检查,提档升级。2020年为全力攻坚冲刺年,具体工作为:突出重点,再次测评;针对难点,专项整治;查缺补漏,巩固提高;全面验收,迎接检查。
《规划》提出了九大重点任务。一是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深入开展干部学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二是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三是建设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强社会诚信制度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工作、优化“窗口”行业服务。四是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开展群众科普活动、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培育良好社会道德风尚。五是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加强网吧监管、优化网络环境、净化荧屏声频、大力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为青少年提供优秀文化产业和服务。六是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加强经济建设,提高发展质量;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医疗与公共卫生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七是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八是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加强环境整治和环境质量监测、提倡节能减排、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九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完善领导体制,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营造浓郁的创建氛围,建立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格局,加强动态管理、完善保障机制。
据了解,为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指挥、协调,我市成立了高规格的丽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下设12个专项工作组。其中第一指挥长为市委书记崔茂虎,指挥长为市长郑艺,第一副指挥长为市委副书记、市委宣传部长何玉兰,副指挥长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木崇根,成员为其他市委常委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