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和晓华) 6月26日至27日,以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黄胜伟为组长的水利部评估专家组来丽,对我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技术评估。经过专家组评审,我市顺利通过技术验收。副市长王斌、市政协副主席胡革红参加评估会。
评估组在现场查勘、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质疑答疑、集体评议、现场评分的基础上,形成技术评估意见:认为丽江市按照《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办法》相关要求,开展了试点建设自评估工作,提供了完整的总结报告和证明材料,符合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技术评估要求。试点期间,丽江市重点围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水资源配置、构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建立了较为科学完善的水资源管理与水生态文明保障制度体系、健康优美的水生态环境体系、安全可靠的水资源配置与供水保障体系以及特色鲜明的水文化及水景观体系等四大体系。积极推进8项示范性工程建设,共完成投资76.9亿元。通过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丽江市生态环境有了较大改善,提高了社会公众保护环境和建设美好生活环境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改善了人居环境,对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环境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丽江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保障措施有效、布局合理、创新特色突出、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符合开展行政验收条件,建议启动行政验收工作。
在丽期间,验收专家组分别深入黑白水河引水保泉工程、白沙片湿地湖泊群工程、坝区地下水监测点等地进行实地察看,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进行技术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