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金明在玉龙县委办党支部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上提出
坚定信念 敢于担当 无私奉献 廉洁自律
(崔明明)6月28日下午,玉龙县委办党支部在县委三楼会议室开展了以“温誓词、忆初心、记使命、争先锋”为主题的县委办党支部“七一”主题党日活动,旨在庆祝建党97周年,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继承和发扬“红船精神”。
县委办党支部所有党员参加了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曹金明,县委副书记、县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杨配新,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和晓英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云南省共产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推荐上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1名办公室党支部优秀党员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党章》知识测试。
会上,参会人员重温了入党誓词,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同志2005年6月21日在光明日报发表文章《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收看了《“红船精神”初心和动力》视频教育片。杨配新围绕“温誓词、忆初心、记使命、争先锋”主题作了发言,办公室其他参会党员也围绕本次党日活动主题作了交流发言。
曹金明在会上说,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党员之间交流交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平合,党办干部要进一步传承弘扬好“红船精神”,加强理论武装,解决好“是什么”的问题;深化学思践悟,解决好“为什么”的问题;强化知行合一,解决好“做什么”的问题。
曹金明要求县委办党支部全体党员一要坚定信念、忠实忠诚,进一步锤炼政治品格。二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三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四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进一步发扬优良传统。五要严于律己、廉洁自律,进一步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