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文明素质

来源:丽江日报 日期:2018-04-13 16:05: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外出考察文明城市创建及志愿服务工作学习心得体会

  “生活在这样一个城市,你幸福吗?”在张家港、丽水学习的时候,我不止一次地问过我自己,当然,也问了多个同行的团友,得到的答案,无一例外都是肯定的。创建文明城市,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要达到的目的,都是共同的:“创建一个让人民满意,生活幸福的文明城市”。此次考察学习,感受很多,学习很多,明白了先进城市的创建历程及工作亮点,也明白了丽江在创建工作中的不足和对下一步工作的一些思考。

  一、文明城市不是一蹴而就的

  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的城市,同时也是顺应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意愿要求,着力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的城市。无论是城市体量大或是体量小,经济总量大或是总量小,衡量一个城市的文明水平,不仅要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更要看市民素质、文明风尚、精神状态、人文氛围。

  文明城市创建不是一蹴而就、突击应付就能完成的事情。如这次去考察的张家港市,在文明创建方面起步早、规划全、投入大、持续久的,在全国创造了许多的先进典型经验。这届新创成的丽水市,虽然是一次就通过了文明城市创建,但是属于厚积薄发的城市,在申报之前就做了许多工作,在“六城联创”期间,就完成了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集贸市场提升改造等工作。在“获得国家、有关部委的荣誉称号”的特色指标方面就加了6分,在此基础上才申报并一次通过了全国文明城市,并取得了全国第四的优异成绩。

  丽江,虽是盛名在外的旅游城市,但是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等等这些都是制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因素,而且目前,我市仅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节水城市”“国家园林城市”3个荣誉称号。所以,要想最终取得全国文明城市这个桂冠,需要有完善的规划,设施的建设,有力的措施,素质的提升,在城市建设、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取得有效的进展、落实到位,才有可能获得如此殊荣。

  二、从微观到宏观

  丽江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无法用大量的投资在基础设施及各项提升改造工程上取得最显著的效果,所以更需要从点滴抓起,以点带面,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取得最大的效果。

  我认为,创建文明城市,首先要解决好外部形象的问题,把治理“脏乱差”、建设“洁齐美”作为重要任务,结合城乡人居环境广泛开展城乡清洁行动、市场整治行动、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久久为功,常抓不懈,不做突击应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身边小事做起,从文明细节抓起,多办实事好事,让群众看到创建带来的新变化,从而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以长久的坚持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同,让城市更整洁、更干净、更宜居。

  二是做好公益广告宣传。从以往创建的经验看来,我市的公益广告宣传方面长期存在广告位“一位难求”的情况,虽于2016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但大部分广告公司未承担起30%公益广告宣传的责任。我认为,应该进一步规范广告的发布制度、广告审核制度,要求各广告商切实承担起30%的公益广告宣传责任,如当年需要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可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精神文明创建主线条,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中占据了不可小觑的分量。下一步,应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在市区内建立一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主题公园,树立一些富有城市特色的微型景观,尽量制作永久性的宜景展示,减少一次性粘贴的纸质海报。同时,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深化推广普及,结合当地文化编写通俗读物,普遍开展宣讲解读,运用文艺形式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播核心价值观。要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文化阵地的管理,依托各个阵地广泛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

  四是扎实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文档上报。这次去考察的丽水市,是首次就创成文明城市的,并排名全国第四的城市。在学习交流时,发现丽水在文档上报方面并没有扣太多的分。文档测评占了总测评分数40%的比重,而我市上一阶段的测评分数并不理想,文档测评方面也丢失了不少分。我认为,无法在实地测评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文档测评作为重要的突破点,力争不失分。文档上报不单是要求有一定写作功底并了解政府职能的公务员进行整理,更重要的是需要我们认真分解测评体系,提炼出测评体系要求开展的活动,并在限定时间内有效开展,收集整理好痕迹材料。

  三、从量变到质变

  心理学上有种叫作“破窗效应”。此理论认为“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一幢有少许破窗的建筑为例,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可能将会有破坏者破坏更多的窗户。最终他们甚至会闯入建筑内,如果发现无人居住,也许就在那里定居或者纵火。一面墙,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被清洗掉,很快的,墙上就布满了乱七八糟、不堪入目的东西;一条人行道有些许纸屑,不久后就会有更多垃圾,最终人们会视若理所当然地将垃圾顺手丢弃在地上。”

  我认为,这个理论很适用于文明城市创建。在不文明现象发生的时候,如果能及时进行制止,如:有人闯红灯,能有人及时地去劝告,时间长了,也许能有很好的效果。如果我们的公园能始终保持干净,有合理的垃圾回收箱,我相信没有人会去乱扔垃圾的。当然,我们需要制定一些硬性的法律法规,如结合文明礼让斑马线,在交通法规方面制定严格的处罚标准,并且要处罚到位、宣传到位,经过一段时间,我认为能在丽江营造出“文明礼让斑马线”的和谐氛围,也能树立起丽江对外的文明形象。

  四、从政府主导到人人自觉

  我认为,创建文明城市,重要的是处理好主导与主体的关系,文明城市创建应该由党委政府进行主导,提升整个城市的硬件环境,并在软环境方面搭建一定的平台,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进来,实现文明城市为民创建,全民共享。

  目前,我市在文明城市创建方面,群众的满意度和支持率都是较低的,在问卷调查方面的得分也是较低的,甚至有部分人认为这是政府方面的政绩工程。文明城市并没有像国家园林城市那么立竿见影,确切地说文明城市应该是“润物细无声”的,而且文明城市更需要人民群众的参与。

  上世纪90年代,张家港市动员群众用80万把笤帚扫出了全国第一个卫生城市,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新形势下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必须发挥好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从“政府独奏”走向“全民合唱”。要突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在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城市管理、文明交通、诚信经营、志愿服务上下工夫,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成效和变化,增强群众对所在社区、所在城市的认同,让群众看到创建带来的新变化,从而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积极搭建市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创建平台,让人民群众听得明白、说得清楚、做得起来,不断提升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

  我认为,志愿服务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我们应该逐步完善志愿服务平台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及激励机制。制度体系是确保志愿服务热潮涌动的“基石”,可以从政策、资金、项目、奖励、培训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鼓励成立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把志愿服务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考核并赋予最高权重,并提出如“入党对象及党员干部必须参与6次志愿服务活动或服务时间至少达到20小时”的硬性条件。也可以参照张家港市,制定出台《志愿者礼遇办法》,给予志愿者“接地气”的待遇。比如,为志愿者赠送意外伤害保险,解除了后顾之忧;志愿者可免费享有体检、观看文艺演出、旅游年卡、公交年卡等待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在升学时可加分;新市民志愿者服务时间长,优先享受入户籍、入学等待遇。这些礼遇激发了志愿服务活力。

  充分发动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的先进带头作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设计开展各类具有行业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把“服务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比如“文化志愿者”、“环保志愿者”、“文明旅游志愿者”,搭建各类平台,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进来,为更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服务,从而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发点是人民群众,落脚点也是人民群众,要慢慢完成从 “政府主导”到“干部群众自觉共创”的转变,始终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工作导向,让创建文明城市成为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成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发挥创建活动的群众性,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在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城市管理、文明交通、诚信经营、志愿服务上下功夫,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成效和变化,增强群众对所在社区、所在城市的认同,广泛激发市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使命感,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发动市民群众建设管理自己的家园,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

  总之,我们只要有坚定的决心、刚强的组织、有力的保障、绣花般的耐心,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示,注重科学规划、合规建设、强化管理,着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文明素质,一定能创建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陈子霞)